公园舞台拍照摔伤诉请赔偿

日期:2023-02-25 16:10:56 / 人气:122

深圳龙华区法院:公园管理者已尽到平安保证义务,采纳诉求  本报讯 (记者  李  倩  通讯员 王佳淑  黄森平)在公园里跳广场舞,用手机拍照记载舞姿,但因拍照不慎从公园舞台摔落形成九级伤残,能否要求公园承当赔偿?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违背平安保证义务责任纠纷一案,认定公园已尽到法定平安保证义务,判决采纳原告全部诉讼恳求。  2021年1月13日,王某香及其同伴在深圳民法公园的舞台上跳舞。上午11时许,王某香边用手机拍照边前进,后果不慎从舞台边缘台阶处摔落受伤。其同伴呼叫保安后,保安将王某香背到警务室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王某香被送至医院医治。后经司法鉴定,王某香伤情被认定爲九级伤残。  王某香以为,舞台左、右、后均未有任何平安防护设备,也没有任何平安标志,这才招致摔伤事故的发作。王某香向龙华区法院提起诉讼,以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违背平安保证义务爲由,要求原告领取九级伤残赔偿金、医疗费、养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肉体损害赔偿金等合计2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王某香未能提供无效证据证明原告龙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违背平安保证义务责任,而原告提供证明案涉舞台设计契合相关平安标准、公园保安已及时采取救助措施、被告是本身未留意舞台边缘台阶招致摔倒等监控视频证据。  综上,可以认定原告作爲公园的管理者,提供了契合平安标准的舞台,对突发状况处置亦无不当之处,已尽到法定的平安保证义务。被告作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才能的成年人,活动时该当留意周围环境、防止能够危及本身平安的行爲,因本身不慎摔伤的法律结果,该当自行承当。因而,法院依法采纳被告王某香的全部诉讼恳求。  ■法官说法■  依据相关法律规则,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负有预防风险发作的平安保证义务,但也有合理界线。假如公共场所的管理者采取了必要措施防备风险的发作,已尽到法定的平安保证义务,则不应承当责任。法院严厉依照现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有利于提示广阔社会大众留意本身应尽的合理留意义务,进步人民群众在公共场所活动的风险认识,纠正“谁受伤谁有理”的倾向。该案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完成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无机一致。

作者:凤凰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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